《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是為規範電子簽名行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律。它是由NPC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被認為是我國電子商務法意義上的第壹部真正意義上的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於2004年8月28日通過,並於2005年4月28日起施行。現行版本為2065438+經2009年4月23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電子簽名已廣泛應用於日常生活和民事活動中,如簽署銀行業務、合同、文件和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