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租房後房東想賣房違約金怎麽算?
租房後房東想賣房違約金怎麽算?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後,房東將根據合同出售房屋作為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提到,雙方將協商解決,並討論是否賠償違約金或在租賃到期時買賣房屋。在租賃期間,如果房東需要出售房屋,應提前通知租客。如果租客不願意繼續租房,可以和房東解除租賃合同。如果租客願意繼續租賃,房屋的新房東也應按照租客與原房東簽訂的租賃協議繼續將房屋出租給租客,這在法律上稱為租賃而不打破銷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根據租賃合同,在承租人占有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但是,除非房屋被所有人搶先占有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