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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規定電動摩托車?
法律分析:根據深圳交警的通告,深圳摩托車行駛範圍擴大到七個區,寶安、坪山、大鵬新區部分區域禁止摩托車行駛。持有深圳市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辦理提前報廢和賠償手續的摩托車,可以在深圳市非禁摩區域和道路行駛,但不允許在禁摩區域和道路行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交通、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