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1。無因管理是為了他人利益而實施的管理行為,是自己遭受了損失的事實!無因管理是壹個事實。2.他可以產生無因管理之債,這是債的原因。(違約、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都是債的原因)3。無因管理,雙方事先無意思聯絡,有則委托。這就是兩者的區別。4.無因管理是壹種利他的高尚道德行為,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我們可以從法律與道德關系的角度來討論無因管理!我覺得如果把這四個方面寫下來,內容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