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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體系和法律體系的區別
法律規範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準則,它反映了國家的意誌,規定了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

第二,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是根據壹定的標準和原則制定的同類法律規範的總和,並根據法律規範的不同性質,調整不同領域的社會關系和不同方法。

具有以下特點:

1不僅是壹個法律概念,也是法律制度的壹個客觀基本要素。

2.它可以分為幾個子部門。

3、是法律制度的基本要素。

4、同類法律規範的總和。

第三,法律體系有時在法律上稱為“法律制度”,是指壹個國家現有的所有法律規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進行分類和組合而形成的統壹整體。

四、法律條文、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的聯系與區別。壹個國家現有的所有法律規範都歸入不同的法律部門,不同的法律部門形成壹個有機統壹的整體,即法律體系。

換句話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律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法,是根據壹定的標準和原則制定的類似法律規範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