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壹致行動。壟斷協議有三個構成要素:
(1)協議或合作行為由多個獨立主體組成;
(二)經營者之間存在串通或者合謀行為;
(三)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壟斷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