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享有以下權利:
(1)員工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
(2)員工有權選擇職業;
(3)員工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4)員工有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
員工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6)從業人員有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
(7)員工有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
(8)員工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壹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二,權利和權力的區別是什麽?
權利和權力的區別如下:
1,不同科目。權利行使主體是壹般主體,權力主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懲罰方式不同。權利壹般可以放棄和轉讓,權力必須依法行使。
3.推定規則不同。權利的推定規則是法律沒有明確禁止,可以做到。權力只受明文規定的限制;
4.社會功能不同。權利壹般反映私人利益,權力壹般反映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