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保健食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註銷:
(壹)備案材料虛假的;
(二)備案產品的生產工藝和產品配方存在安全問題;
(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被依法吊銷或者註銷的;
(四)備案人申請撤銷備案;
(五)依法應當註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