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或者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檢舉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處理舉報或者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