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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是
法律分析:在中國,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解釋權的主體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修改權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其中規定,修正案只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通過時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憲法》第六十七條NPC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壹)解釋憲法並監督憲法的實施;(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⑷解釋法律;(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家預算執行過程中必須作出的壹些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