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圈律所簡單來說就是中國頂級的律師事務所。紅圈的概念來自頂級律所。與英國律師的“魔法陣”類似,中國律師也逐漸發展出了“紅圈”律所。
“紅圈”的概念是由有著法律界“福布斯”之稱的《亞洲法律雜誌》在壹篇題為《紅圈中的律師事務所》的文章中提出的。
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在規定的業務活動範圍內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律師業務的具體分配和指導;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以設立專業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立若幹業務小組。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有合夥律師事務所、律師經營的個體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經營的合作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性質相同,但名稱不同。後者是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他們所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