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清朝被迫簽訂了《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邊界街南部納入香港殖民地,並交給英國。
1897年,英國政府以香港防務需要加強為由,強迫清政府簽署了《擴大香港邊界特別條款》,並從1898年7月起租借九龍半島邊界街以北和深圳河以南的200多個離島,為期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