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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和總部的責任
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是通過有限責任原則設立的法律上獨立的法人實體,它們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