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借貸雙方通過網絡借貸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絡借貸平臺提供方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網貸平臺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等媒介明確為借款提供擔保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出借人請求網貸平臺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