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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實習生有什麽工作要求?
勞動法對實習期間的人員沒有特殊要求,勞動者不因國籍、種族、性別和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視。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二條

勞動者不因國籍、種族、性別和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視。

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十四條

法律、法規對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和退出現役的軍人就業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