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設置標準:
總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具有獨立的門和保安室;幼兒生均面積不小於13平方米;室外獨立活動面積大於4平方米,室外跑道直線30米;花園的平均建築面積超過7平方米;每間教室使用面積為100平方米,含兒童衛生間,衛生間面積不小於15平方米;音樂活動室120至160平方米;廚房總面積為100平方米;幼兒園為三層教學樓,每層六間教室,其中1層廚房壹間,音樂體育活動室壹間,校長室、醫務室、財務室壹間,教師辦公室、閱覽室、美術室壹間,其余* * *層14間教室,幼兒總數約600人。教學樓兩側有雙樓梯,屋頂設置保溫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