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強制執行涉及的訴訟時效中斷沒有明確規定。申請執行期間適用時效制度後,債權人能否向法院申請執行,能否中斷時效,成為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此,有人認為,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導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百七十四條權利人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時起中斷。調解不成的,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經調解達成協議,債務人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