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標項目是指在壹定範圍內公開貨物和工程,並按規定程序從中選擇交易對象的壹種市場交易行為。它不同於需要雙方簽訂合同的援助項目。援助項目是在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向受援國提供的用於特定建設項目的財政援助。
2.招標項目的資金是指企業單位的盈余、以前年度的盈余以及從銀行貸款獲得的資金,與援助項目不同。援助項目資金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