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皮錘敲打樓上的天花板是違法的,這是壹種擾民的行為。居民區的噪音標準在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這相當於兩個人在壹個房間裏說話時可以聽清楚對方說話的音量,如果超過這個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擾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
禁止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以發出高噪聲的其他方法招攬顧客。
在商業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和其他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管理者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可能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音響設備,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二、樓下敲天花板怎麽處理?
樓下敲天花板的處理方式如下:
1,能與鄰居協商,努力妥善解決雙方糾紛;
2.如果和對方協商不成,現在可以請物業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