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自書遺囑由遺囑人書寫、簽名並標註年、月、日,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經過公證後,遺囑更穩定地受到法律保護,公證遺囑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