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采取措施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培育創新主體,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協調的創新機制,加強大學、科研機構和農業企業的創新能力,建立創新平臺,加強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和新產品的研發,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生物種業、智慧農業、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和綠色農業投入品等領域的創新,構建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
根據《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十七條,國家加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推動建立有利於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企業、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科研機構、科技性社會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科技人員開展創新推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