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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的性質。
在土地、光能、熱量、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環境資源中,只有土地所有權的屬性最為明顯和復雜。土地的數量、質量和所有權主要是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作為土地的三個基本要素。

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包括土地所有權和地籍。土地所有權即土地所有權,主要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擁有的專屬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壹般來說,這類權利可以細分為: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這些能力在總體上是統壹的,但在特定情況下往往是分離的。例如,我國歷史上存在的租佃制和田權田權分離;目前,我國城鄉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土地使用權是指依法對壹定的土地享有使用、管理和收益的權利。目前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主要是關於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轉讓和出租。

地籍是土地的戶口登記,是記載土地的位置、界址、數量、質量、權屬、用途等基本情況的書。地籍最初是壹種為征稅而建立的賬簿或土地稅清冊。現代地籍不僅是征稅對象的清單,而且是土地產權登記、土地分類面積統計、土地等級、土地價格等的登記簿。地籍是土地科學管理的基礎。地籍提供合法、準確、連續的空間位置、數量和質量的基礎信息,是調整土地關系、合理組織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據。地籍的核心是所有權,是調解土地糾紛、恢復界址、確認土地權利的基礎,是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基礎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