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咨詢勞動法律法規政策;
2、職工需要幫助和幫助解決生活困難的;
3.員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投訴和申訴;
4、職工對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報告;
5、其他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
12351是中華全國總工會職工維權熱線,由中華全國總工會12351維權熱線辦公室管理。
12351的驗收範圍如下:
1.員工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
2、職工需要幫助和幫助解決生活困難。
3.員工對其合法權益提出的指控和投訴。
4、職工對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報告。
5、其他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
處理拖欠工資的措施: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通過訴訟解決;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中,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並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50%以上0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薪金的;
2.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