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法律的魅力在於它可以建立壹個和諧有序的社會,使人們能夠安居樂業。在原始社會,沒有裁判。壹旦發生糾紛,人們就會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來解決,並用生命來為此付出代價。在這種環境下,每個人都可能隨時受到侵犯,人們感到不安全。
而且,法律還限制公權力,公權力是強大的。沒有法律,人們隨時可能受到公權力的傷害。例如,警察可以隨時逮捕人,政府可以隨意沒收人的財產。正是因為有了法律,政府才不敢肆意妄為。
雖然,很多好人因為不懂法而觸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比如幫兄弟討薪,拿刀嚇唬老板,把錢拿走,構成搶劫,人們會對他充滿同情。我認為法律過於無情,但考慮到整個社會的利益,通過嚴懲罪犯來達到預防犯罪的效果,更多的潛在受害者可以幸免於難,所以法律終究是有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