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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過年可以辦理離婚嗎?
過年期間,事業單位都會放假。在辦理壹些手續的時候,可能會有很多不便。壹般都是要求過完年再辦手續。那麽,在辦理結婚登記時,也是這樣的規定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內容。

1.過年可以領離婚證嗎?

過年不能辦離婚證。

民政局屬於政府,正常工作日按照國家放假標準執行。

二、離婚條件

離婚登記應當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必須是已經登記結婚的合法婚姻當事人。如果他們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的雙方無條件申請離婚登記。因此,任何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規定,年滿18周歲,精神狀態正常,能夠完全辨認自己行為和後果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只能由其代理人以訴訟離婚的形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3.申請離婚是雙方申請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完全發自內心的,排除了壹切外界的阻礙和幹擾。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並說明理由。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就家庭的財產、債權、債務、子女的撫養或者對有困難的壹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壹承諾。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是家庭和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法律行為。它涉及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利,是壹項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禁止請人代理或代替,真正維護當事人的壹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