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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酒店入住規定
1.小旅館的入住規定是什麽?

1.小型酒店的入住規定如下:

(1)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憑戶口本進行住宿登記;

(2)到酒店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臨時身份證明辦理酒店入住手續;

(3)已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憑身份證辦理入住酒店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監護人和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第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

國家采取措施引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規劃、協調、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的具體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承擔,省級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

第二,未成年人有哪些人身權利?

1.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是公民享有其他權利的基礎;

2.未成年人的父母和收養人依法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後,未成年人有權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或者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隨父姓或母姓。;

3.肖像權是指未成年人對以各種形式反映其外貌特征的個人形象享有的專有權利;

4.名譽權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