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可從北京市紅十字會網站下載,或聯系領取。申請表壹式三份,由登記受理站、遺體捐獻人和被執行人(家屬、親友或工作單位、居委會幹部)各保存壹份。
免費去附近的公證處辦理公證。
登記受理站根據公證書辦理登記手續,並向登記人頒發由市紅十字會統壹印制的遺體捐獻誌願紀念證書。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親屬自願表示死後其遺囑執行人將遺體全部捐獻給醫學科普,未表示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後其家屬將遺體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普的行為。
捐獻的意義,對於社會來說,捐獻遺體對社會醫療衛生事業有很大的貢獻。人體解剖學、人體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遺骸來源。對於個人來說,遺體捐獻是壹種高尚人格的體現,是壹種對待自己、社會乃至自然的科學態度和價值觀。死後,身體對我來說毫無意義。無論死後是否有靈魂,遺體的捐獻都是有意義的。壹方面,人們死後想著為社會和人類做貢獻是壹種很高的社會道德;另壹方面,壹些人認為人死後可以通過器官的使用使自己的生命發光並照亮他人的生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十條設立慈善組織,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登記申請,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予以註冊並向社會公告;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說明理由。本法公布前成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營利組織可以向登記註冊地民政部門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慈善組織條件的,應當予以認定並向社會公布;不符合慈善組織條件的,不予認定並書面說明理由。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登記或者認定期限的,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批準後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