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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考前註意事項
司法考試客觀選擇題、選項錯過不得分。

司法考試註意事項:

1.考生應在考試前準備並檢查必須攜帶的物品。例如準考證、身份證件、備用黑色鋼筆或黑色自來水筆、2B鉛筆、皮革和其他必要物品。嚴禁將復習資料、手機、電子通訊設備等司法部禁止攜帶的物品帶入考場。

2.考生可在考前15分鐘進入考點考場。進入考點考場時,考生應主動出示準考證,按要求簽到,按照準考證指定的考場序號和座位號入座,將隨身攜帶的包裹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位置,並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供監考老師核對。

擴展數據:

從2018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和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考試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