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從2018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和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
考試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評卷,成績由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場公布。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壹次有效。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
方法測試通常分兩次組織,壹次是客觀測試,成功通過後可以參加後續的主觀測試,其中客觀測試分為試卷1和試卷2,測試科目為: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