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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不要急著註銷戶口
法律分析:

首先,妳需要出具死亡證明。死亡後,單位或家屬必須出具死亡證明。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家中有人因病死亡的,由村委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因非常規原因死亡的,由單位或公安部門出具死亡或火化證明。然後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再持死亡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註銷戶口。

其次,妳應該註銷妳的賬戶。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口死亡註銷證明需要戶口本和醫院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戶籍身份信息核查代碼

第十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民戶籍身份信息核驗,並報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如遇特殊情況,經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1個工作日。

第十壹條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應當在11個工作日內對派出所上報的核查情況作出審批決定。

第十二條核查工作涉及本縣(市)和其他縣(市)公安派出所處理意見不壹致的,由縣級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解決;經協調,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達不成壹致意見,報請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協調。

壹、死後如何註銷戶口?

註銷死亡賬號相對簡單。死者的戶主、親屬、贍養人或鄰居持相關資料,到當地派出所直接在戶口所在地註銷戶口。

第二,需要提供的信息

1,單位(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註銷證明函;

2.戶口簿;

3.死者的身份證;

4、《醫學死亡證明書》或司法部門的死亡鑒定、法院的《死亡判決書》。

三。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扶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入城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