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件費:壹、刑事案件:1,偵查階段:2000-15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2000-12000元/件;3.初審階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情收費。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1000-10000元/件。(二)按照標的物金額的比例收費。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金額,可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計收費: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6%,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654.38+0萬元)以上部分5.5%;5%將從50萬元收取至654.38+0萬元;從654.38+0萬元到500萬元,手續費比例為4%,從500萬元到654.38+0萬元,從3%到2%。
法律客觀性: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上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上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