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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只是罰款,不是處罰,對嗎?
法律分析: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1.如果司機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使司機立即離開。壹般的司機只需要快速開走就可以了,而且沒有罰款。2.駕駛人拒不駛離,駕駛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責令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