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工傷的標準是什麽?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的案件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都要公開宣判。
當庭宣判的,判決書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如果定期宣判,宣判後將立即發布書面判決。
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的權利、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