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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勞動合同法新規定
(1)將第十五條第二款中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修改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②第九十四條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調整勞動關系和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國家對《勞動法》第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第九十四條進行了修改,將第十五條第二款中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修改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最新的《勞動法實施細則》全文包括目錄、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集體合同和勞務派遣等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壹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雖不滿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 裁減人員方案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壹)可以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生產發生變化、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其他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