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公民的六項基本權利
公民的六項基本權利
公民的六項基本權利是:平等權、監督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人身和人格權、監督權和社會經濟權。

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中國人民和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現。堅持法治首先要堅持憲法,堅持法治首先要堅持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設立國家憲法日是為了推進依法治國,進壹步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把憲法的各項原則落實到各項法律制度中,讓人民群眾發自內心擁護憲法,真誠信仰憲法,切實維護憲法權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內容上具有國家根本法的特征,這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於普通法律。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 * *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

勞動是壹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要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鼓勵公民從事義務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