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同壹事實,不得重復起訴第壹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應當分別處理:
(5)?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再次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的除外;
註意:如果判決沒有錯誤,就不能申請再審,即使申請了也不受理。本案屬於權利人怠於行使合法權益,只能自行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