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以前,各國軍隊數量有限,每次戰爭都會傾盡全力。壹場戰爭往往決定著政權的存亡,因此總司令的責任就顯得尤為重要。壹旦確定統帥因指揮不力而在戰爭中失敗,戰敗的統帥往往會被處死。《左傳》二十八年的《Xi公》記載,楚軍在城濮之戰中被擊敗,主要指揮官玉子死於連谷,並指出“王在連谷時自殺。”《左傳·Xi公三十三年》記載了高之戰,晉軍消滅了,俘虜了的指揮官孟、西樵夫和白。當他們被釋放並逃回家時,他們說:“妳的仁慈是不與疲憊的大臣壹起打擾鼓聲,所以妳會在秦國被屠殺,妳會死得不朽。”玉子的死和三位秦帥的話是基於處決戰敗教練的軍事法律。到了戰國時期,各國軍隊數量空前增加,戰爭頻繁。每次戰爭對國家的影響都不如春秋時期大。如果證實總司令沒有明顯過錯,戰敗的影響也不太大,那麽各國對總司令的處罰就會相對較輕。陵墓命令秦軍進攻趙國的首都邯鄲。“若陵不善戰,則免之,王主之。”。在“滅楚之戰”中,李信率領的20萬秦軍被楚軍擊敗,秦始皇只罷免了李信,但沒有處死他。秦趙“長平之戰”時,“趙王怒廉頗之軍損兵折將,兵敗數敗,而不敢戰,聞秦反問,因趙括以秦代廉頗”。趙王認為廉頗指揮不力導致趙國多次戰敗,但並沒有處死廉頗,而是用趙括取而代之。秦國與戰國時期的其他國家壹樣減輕了對戰敗教練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