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作出,請謹慎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