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處理流程為:
(1)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同壹地點,保留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告;
(2)現場處理和調查;
(三)檢查和評估;
(4)鑒定;
⑤索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當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人和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並協商處理損害賠償;如果不能立即撤離現場,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麽?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按照20年計算。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壹歲將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