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執業許可證的流程:1。申請人在司法部官方網站提交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2.申請人應在司法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向申請所在地設區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壹)身份證件原件。符合放寬報名資格和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須提供戶口本原件。(2)持有港澳臺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應屆生在申請時,還需提交其所在院校在報名時出具的正規學歷證明原件。(3)提交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4)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5)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3.設區市司法局逐級上報合格人員材料;4.根據省司法廳通知的時限,各設區市司法局將停止受理授予資格申請;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材料的,應當向區市司法局說明理由,由區市司法局決定是否受理;5、司法部批準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需要帶身份證原件來領取,不能代為領取)
法律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八條。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不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頒發證書的具體辦法由司法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