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壹句話來評價寺內閣的對內政策,那就是構建將軍戰體系。在1917的第39屆國會上,通過了政府提出的2.6億日元的跨年度補充預算,用於建立第84艦隊和擴充與戰備相關的電話、煤炭、鋼鐵工業。1918第40次代表大會上,通過了巨額預算,主要是建立第86艦隊,擴軍。為了保證財政收入的增稅,《軍需工廠動員法》和《軍事救援法》規定了國家在戰爭中照顧傷員及其遺屬的義務,在內閣中設立了軍務局,並設立了臨時教育會議這壹直屬內閣的咨詢機構,以加強對人民臣民的教育。寺裏的每壹項措施都是為了應對壹戰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國內外大勢和思想混亂。對於廟裏的內閣來說,當務之急是消除俄國革命造成的國內混亂,建立宣誓效忠皇帝的國家制度。《軍需工廠總動員法》賦予政府管理國民經濟的巨大權力。這部法律的影響壹直延伸到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時所推行的戰時經濟統治。
另壹方面,日本政府開始統壹管理殖民地,內閣成立殖民局,將臺灣省、朝鮮、華泰的管理權合並,至今由內政大臣掌管。再者,關東總督兼任滿鐵總裁,首相直接行使監察權,而不是外務大臣。這樣就形成了壹種制度,既可以正式也可以非正式地行使首相的權力,而不是以外務省為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