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是中國勞動力市場上壹個日益壯大的群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靈活就業人員不受此法保護。所以他們需要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比如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目前靈活就業人員的相應政策還在完善中。2021年8月頒布的“新職業化政策”提出了支持和幫助靈活就業人員的措施,如提供技能培訓和創業支持等。
靈活就業人員享有哪些權利?靈活就業人員雖然不享受勞動法的保護,但仍然享有個體工商戶的自主經營權,包括自主選擇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此外,靈活就業人員還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技能水平自行制定收費標準,掌握收入分配權。
靈活就業人員在我國法律中有明確的定義,主要包括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家政服務、銷售代表等多種形式的勞動者。這類人雖然不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條件,但也應享受其從事有償工作或經營活動所得的相應社會保險待遇。關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中國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法規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壹百六十五條本法所稱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不具備建立勞動關系條件,但從事有償工作或者經營活動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