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2003年6月6日《新京報》報道;文章《鄰居家漏水導致地基坍塌》。報道稱;李現在住在壹個廣場上。最近,房子向北傾斜。經檢查,是因為鄰居家的排水管常年漏水,由於汙水的鳥泡導致墻體傾斜。他向鄰居解釋了幾次情況,並希望他采取壹些措施來防止十天損失的進壹步擴大。但是鄰居不理會,說水管漏水不嚴重,墻壁傾斜是地基本身的問題,與他無關。現在墻體傾斜比較嚴重,屋頂甚至出現裂縫。李覺得住在這裏很不安全,但讓他自己修理房子又感覺太糟了。現在他很尷尬,不知道該怎麽處理這件事。
從法理的角度對本案進行分析,並說明法律依據以及李應如何處理。
分析:
可以基於相鄰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采取措施排除障礙。
雙方可能的爭議在於漏水與房屋傾斜是否有直接關系。
這壹舉證責任可由原告承擔。
如果需要專業鑒定,建議庭審結束後向法官說明。
只要能證明,打贏這場官司似乎沒問題。
主要訴訟請求是要求鄰居更換水管以確保不漏水,並對現有房屋的損失進行適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