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種行為屬於拐騙兒童。不要認為妳的孩子可以隨意買賣。雖然孩子是妳自己的,但既然妳把他帶到了這個世界上,妳就應該對他負責。這對夫婦的做法已經是拐賣兒童,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所以他們兩個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其次,他們是壹對非常了不起的父母。據了解,這對夫婦有四個孩子,男方與前妻有壹個孩子,女友與前男友有壹個孩子,他們在壹起後又有了壹個孩子。被遺棄的是第四個孩子。如果男方的行為是因為孩子不是自己的,那麽女方賣掉自己的孩子,這是非常不可理解的,違反了法律和道德底線。
第三,既然養不了,可以選擇不生。通過表哥的介紹,兩人以3萬多元的價格將孩子賣給了壹個陌生人。這是壹對殘忍的父母。如果他們不想撫養孩子,他們可以選擇不要孩子。沒有必要這樣對待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