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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是幹什麽的?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是面向普通百姓的規範、精準、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協調司法行政各服務職能部門。

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職能:

1,作為法律顧問。

2.代理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4、主持調解具有財產利益性質的糾紛、經濟糾紛、勞動糾紛、生產經營糾紛和民事糾紛;5.回答法律咨詢。

6.撰寫法律事務文件。

7.協助公證。

8、協助司法助理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相關業務工作。

自2022年2月10起,光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服務大廳疫情防控措施調整如下:

1.進入光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服務大廳的人員,除了核對健康碼、旅行碼,進行體溫檢測、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外,還要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群,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關部署落實防控措施。健康碼顯示紅色碼或黃色碼,體溫不正常的人不允許進入大廳。

二是來訪群眾要自覺遵守和維護來訪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引導,嚴格保持壹米線安全距離排隊申辦事項,業務辦結後離開服務大廳,不得逗留、聚集。不要聚集在來訪接待場所周圍。集體來訪的,可以派代表到接待場所反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