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 * * *得到了印方的認可,並寫入了4月29日簽署的1954《中印西藏貿易運輸協定》。
4月,周恩來總理率領中國代表團出席在萬隆舉行的亞非會議。會議通過的《亞非會議宣言》被寫入周恩來總理首先提出的和平五項原則。
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意味著所有國家都應尊重彼此至高無上的內部主權和外部獨立的固有權利,在不損害其他國家領土完整的情況下尊重彼此的領土主權。
互不侵犯原則:各國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侵略,不得以任何違反國際法的形式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侵犯其他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戰爭不應被用作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互不幹涉內政原則是指各國在相互關系中不應通過政治、軍事、經濟和文化手段幹涉別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以實現國家利益。
平等互利原則是指各國應相互尊重,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不謀求任何特權或通過損害其他國家的利益來奪取其單方面利益。
和平共處原則是指各國應和平共處,進行和平交流與合作,以和平方式解決各國之間的各種國際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