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輪電動車技術要求》在網上公布。從上述消息可以得出結論,四輪電動車可以合法上路,主要內容是規範老年代步車市場和代步車應滿足的安全性能。《技術條件》明確規定,老年代步車必須滿足五個條件才能上路。車輛必須有四個輪子,安全性能大大提高。從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看出,國家對目前市場上的“老年代步車”進行了定義:具有四個車輪,不超過四個座位(包括駕駛座),以動力電池為唯壹能源,為短途旅行而設計和制造的微型低速電動乘用車。
車內最多四個座位,老年代步車不能用來載人。畢竟安全性能無法得到可靠保證。雖然1代步車可以合法上路,但其安全性能壹直受到嚴格監管。未來老年代步車只會越來越多,因此國家將嚴格控制車輛,以防止攀比心理的產生,並規定車輛的最高數量。車輛對電池有壹定的限制,這是為了普及鋰電池。老年代步車在技術上有壹定的限制。如果我們想繼續生產老年代步車,就必須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研發,以確保其安全性能和技術,同時獲得消費者的認可。要改變老年代步車的現狀,壹個普通的玻璃底盤就能上路,這是絕對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