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是指對國家經濟和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壹的標準。國家標準在全國範圍內適用,其他級別的標準不得與之相抵觸。國家標準是四級標準體系中的主體。行業標準是指在沒有國家標準的情況下,需要在全國某壹行業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行業標準是國家標準的補充,是專業技術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不得與國家標準相抵觸。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後,相應的行業標準即行廢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的定義,標準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中需要統壹的技術要求。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機構采用並發布的標準。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家機構采用並發布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指對我國經濟和技術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必須在全國範圍內統壹的標準。
法律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編號由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序號和年號組成。
第五十壹條強制性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依照國家標準中有關專利的管理規定執行。
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應當符合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