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是指提供性服務後獲得報酬的行為,屬於自願性行為的情形,而強奸是強迫性行為。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們是否是自願的。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奸淫婦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壹)奸淫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並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傷害幼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客觀性:
刑法
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並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傷害幼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