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規定,包括: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者(女23歲、男25歲)可享受15天晚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給予休假;
4.如果妳在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妳將不會獲得另壹個假期;
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6.再婚者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加上法定的3天婚假,河南省的婚假為21天。如果參加婚檢,可以達到28天。
婚假的註意事項如下:
1.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2.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
3.婚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照常發放。
國家法定婚假,包括:
1.婚假天數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是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層面有規定。婚假為1-3天,如果結婚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他們將獲得額外的旅行假。這個文件當時是針對國有企業的。通常是按照最長3天計算;
2、晚婚,按照《中央關於進壹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晚婚3年以上的為晚婚,24歲以上生育的婦女為晚育;
3.產假是指勞動婦女在分娩前後的休假待遇,壹般從分娩前半個月到分娩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分娩前後可長達四個月,女員工可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